由秀屿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秀屿被告人李某德危险驾驶案,经法院审理后公开宣判,首例这是醉驾自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《刑法修正案(八)》以来,秀屿区审结的被判首例“醉驾入刑”案。缓刑四个月,拘役
N本报记者 陈丽明 通讯员 徐立强 林昭霞 林湄娇
昨日,两月
(作者:汽车音响)